空氣中粉塵濃度
空氣中粉塵濃度的光散射式測定法 勞 動 部 文 件 勞部發(fā)[1997]86號 關于發(fā)布《空氣中粉塵濃度的光散射式測定法》 勞動安全行業(yè)標準的通知 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勞動(勞動人事)廳(局),國務院有關部委、直屬機構,解放軍總后勤部生產管理部,新疆生產建設兵團: 根據(jù)國家技術監(jiān)督局《關于勞動和勞動安全行業(yè)標準歸口管理范圍的批復》(技監(jiān)局標發(fā)[1991]134號)確定的行業(yè)歸口管理范圍,推薦性勞動安全行業(yè)標準《空氣中粉塵濃度的光散射式測定法》業(yè)經我部審查完畢,現(xiàn)予以發(fā)布,自1998年1月1日起實施。其名稱和編號為: 《空氣中粉塵濃度的光散射式測定法》ld98-1996
主題詞: 勞動 安全 標準 通知 抄送:國家技術監(jiān)督局 勞動部辦公廳 1997年4月7日印發(fā) ld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部 行業(yè)標準 ld98-1996 空氣中粉塵濃度的光散射式測定法 method of measuring concentration of dust in the air on the principle of scattered light. 1997 年4月- 發(fā)布 1998年1月1日 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部 發(fā)布 前言 采用光散射法測定空氣中的粉塵濃度,具有快速、簡便、能連續(xù)測定等特點。為使光散射測塵技術在勞動安全衛(wèi)生等領域應用規(guī)范化,而制定本標準。 本標準制定過程中參考了日本"作業(yè)環(huán)境測定基準"等有關內容和中國鐵道行業(yè)標準tb/t2323-92《鐵路作業(yè)場所空氣中粉塵測定相對質量濃度與質量濃度的轉換方法》等資料。 本標準規(guī)定濾膜測塵及作業(yè)場所測點布置采用gb5748《作業(yè)場所空氣中粉塵測定方法》,光散射式測塵儀器的計量檢定采用jjg846《光散射式數(shù)字粉塵測定儀檢定規(guī)程》。 本標準由全國防塵防毒工程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并歸口。 本標準從1998年1月1日起實施。 本標準附錄a是標準的附錄。 本標準起草單位是北京市勞動保護科學研究所,北京市新技術應用研究所及鐵道部第一工程局中心衛(wèi)生防疫站。
本標準主要起草人:陳安琪、朱一川、譚洪、韓國君、張晶。
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部行業(yè)標準 空氣中粉塵濃度的光散射式測定法 ld98-1996 method of measuring concentration of dust in the air on the principle of scattered light.
1. 范圍
本標準規(guī)定了用光散射式粉塵儀測定空氣中粉塵相對質量濃度,并轉換為質量濃度的方法、步驟和質量控制要求。 本標準適用于空氣中含有非纖維性粉塵的粉塵濃度的快速測定。
2. 引用標準
下列標準包含的條文,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。在標準出版時,所示版本均為有效。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,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、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。 gb5748 作業(yè)場所空氣中粉塵測定方法 jjg846 光散射式數(shù)字粉塵儀測定儀檢定規(guī)程
3. 定義 本標準采用下列定義。
3.1 粉塵 懸浮于空氣中的固體微粒。
3.2 質量濃度 單位體積空氣中所含粉塵的質量(mg/m3)。
3.3 相對質量濃度 與質量濃度線性相關的某物理量值。對光散射式粉塵儀為每分鐘計數(shù)值(計數(shù)/分鐘,cpm)。
3.4 質量濃度轉換系數(shù)k 空氣中粉塵質量濃度與光散射式粉塵儀測定的相對質量濃度的比值。
4. 光散射法測定原理
當光照射在空氣中懸浮的粒子上時,產生光散射。在光學系統(tǒng)和粉塵性質一 定的條件下,散射光強度與粉塵濃度成比例。光散射法測定空氣中的粉塵濃度是通過測量散射光強度,經過轉換求得粉塵質量濃度的方法。
5. 測定方法
5.1 測定點的選擇 對作業(yè)場所的測塵點選擇應符合gb5748的規(guī)定,對其他環(huán)境空氣中粉塵濃度的測定可根據(jù)測定需要而定。
5.2 濾膜測塵
5.2.1 粉塵濃度的濾膜測定方法應按gb5748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5.2.2 濾膜測塵的吸氣口處可以采用粉塵粒子切割器進行粒子分級。測定結果應注明切割器的型式和切割特性。
5.3 測定質量濃度轉換系數(shù)k
5.3.1 測定用光散射粉塵儀應經法定質量檢驗部門按jjg846檢定規(guī)程進行檢定合格后方能使用。
5.3.2 將光散射式粉塵儀和濾膜測定儀的吸氣口置于同一測點,在同一高度,同一方向,同時采樣。兩儀器的吸氣口中心距不宜大于10cm。
5.3.3 按下式計算空氣中質量濃度轉換系數(shù)k值: k=c/(r-b) 式中:k--質量濃度轉換系數(shù); c--由濾膜測塵測得的空氣中粉塵質量濃度。 mg/m3; r--光散射式粉塵儀單位時間計數(shù)值,計數(shù)/分鐘(cpm); b--光散射式粉塵儀本底值,計數(shù)/分鐘(cpm)。
5.3.4 k值的確定 在同一條件下,對空氣中的粉塵采集12個以上的有效樣品,進行質量濃度和相對質量濃度的相關分析,確認線性關系具有顯著性(p<0.01)時,可將其轉換系數(shù)k的幾何平均值作為該種粉塵的轉換系數(shù)。
5.4 已知轉換系數(shù)的質量濃度測定 已知空氣中粉塵濃度的轉換系數(shù)k值時,其質量濃度可按下式計算: c=(r-b)k 式中:c--粉塵質量濃度,mg/m3; r--光散射式粉塵儀單位時間計數(shù)值,計數(shù)/分鐘(cpm); b--光散射式粉塵儀本底值,計數(shù)/分鐘(cpm); k--已知空氣中粉塵質量濃度轉換系數(shù)。
6. 質量控制
6.1 光散射式粉塵儀應經法定質量檢驗部門按jjg846檢定規(guī)程進行檢定。
6.2 濾膜測塵使用粒子切割器時,應注明所用切割器型式及切割特性,并注明與此對應的k值。
6.3 確定k值應在相對濕度<80%,平均風速<1m/s的環(huán)境中進行,并要防止燃油廢氣、煙及水霧的干擾。
6.4 當空氣中粉塵種類、性質、工藝流程等條件有變化時,需重新測定k值。
6.5 可疑值的剔除 將測得的k值按附錄a所示方法剔除可疑值。 可疑值剔除界限表 n wn n wn 3 1.38 17 2.18 4 1.53 18 2.20 5 1.65 19 2.22 6 1.73 20 2.24 7 1.79 21 2.26 8 1.86 22 2.28 9 1.92 23 2.30 10 1.96 24 2.32 11 2.00 25 2.33 12 2.04 26 2.34 13 2.07 27 2.35 14 2.10 28 2.37 15 2.13 29 2.38 16 2.16 30 2.39 注: (1)表中"n"為樣本數(shù),"wn"為可疑值的取舍界限值 (2)當時,可將可疑值舍棄 式中:xd--可疑值 --均值 sd--標準差